谁拥有月亮?火星?小行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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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aura McKinney
创建日期: 1 四月 2021
更新日期: 16 可能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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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神秘的小行星带,位于火星和木星之间的环带世界
视频: 走进神秘的小行星带,位于火星和木星之间的环带世界

内容


月球采矿: 有朝一日有可能在月球,其他行星或小行星上开采矿产资源,并从中获利吗? NASA图片。

确定土地所有权方面的问题

地球上的房地产所有权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土地所有权不断受到侵占,分歧,人为争执,法律纠纷甚至是战争的挑战。

地球人尚未确定拥有北极的人。美国,澳大利亚,巴西和许多其他国家的原住民对大片土地有道德甚至是合法的主张。亚洲国家对日本海,南中国海和其他水域中岛屿的主权提出异议。这些只是关于土地不动产的许多长期分歧的三个例子。

在地球上如此复杂的情况下,如何公平地确定行星,小行星或其矿物权的所有权?



任务可持续性的挖掘: 对卫星或行星进行的长期任务可能需要比在那里运输的氧气和水更多的氧气和水。宇航员可能会进行小型采矿和加工操作,这些操作会挖出岩石材料并清除氧气和水分,以供人类食用。 NASA图片。

外层空间条约

1967年,联合国发起了《外层空间条约》(正式名称为《 关于各国在探索和利用外层空间,包括月球和其他天体方面的活动的原则条约)。该条约将空间指定为“全人类的省”。它禁止任何国家宣称拥有太空领土。该条约已得到包括美国和所有其他积极实施太空计划的国家在内的102个国家的批准。这是一项薄弱的条约,因为任何国家都可以在服满一年通知后退出。


月亮条约

1979年, 关于国家在月球和其他天体上活动的协定 (也称为“月球条约”)是联合国提出的。它的目标是将对月球和其他天体的控制权移交给国际社会。

根据该条约,对月球的任何使用都应使所有国家和所有人民受益。未经所有国家的批准或惠益,任何国家都不得使用月球或其资源。这是一项失败的条约,因为只有16个国家批准了该条约,没有一个国家拥有有效的太空计划。




2015年太空法

今天,各国和公司都希望开采小行星并将稀有矿物带回地球。其他人则希望建立通过从天体岩石中开采和提取氧气和水而生存的太空殖民地。 “谁拥有矿产权?”的问题超越“谁拥有土地”?和“谁拥有那颗小行星?”。


为了使在美国合法经营这些业务,参议院通过了2015年《太空法》(美国商业空间发射竞争力法)于2015年11月10日获得一致同意。该法案于2015年5月21日通过众议院。该法案为美国公民创造了拥有太空资源,将其带回地球并出售以谋取私利的合法权利。它还保证了到2025年的商业太空发射。

该法案不包含任何主张主权或要求任何天体享有专有权的规定。这是一个简单的声明,即美国人将有权探索,提取和出口其他世界的资源。

因此,尚无人拥有月球或其他天体-至少不是合法的。作者的个人看法是,没有人会开采月球或小行星,将可出售的商品带回地球,并在他的一生中从这种活动中获利。唯一的例外是,如果政府对任务进行大量补贴,或者进口商品在收藏品或博物馆市场上以惊人的价格出售。




月球地产,每英亩$ 20

自从至少1756年普鲁士皇帝将月亮授予Aul Jurgens以来,人们就一直宣称自己是“月亮的拥有者”。最近,企业家丹尼斯·霍普(Dennis Hope)宣布自己是月球的所有者。他于1995年开始出售月球房地产并发行契据,价格高达每英亩20美元(为购买大笔土地的人减价)。

2013年,霍普先生声称已售出9000,000,000英亩的月亮中的600,000,000。他还出售火星,金星,水星和其他天体上的土地。

希望霍普先生拥有月球的所有权及其出售权可能不是非法的,也可能不是合法的-但他已经这样做了二十多年。购买他的天体物品的大多数人可能都喜欢“拥有一块月亮”或作为契约礼物赠与契约的新颖性。

希望先生的月球事迹和美国国会颁发的天体矿物补助金有什么区别?它们是否都是旨在使某个特定人群或特定人群受益的任意声明?它们似乎都违反了联合国和美国于1967年批准的《外层空间条约》的意图。